市卫生局关于认真做好机动车辆车容车貌整洁工作的通知
[摘要] 市局直属各单位: 按照市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机动车辆车容车貌整洁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市卫生局系统机动车辆车容车貌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车体脏污机动车对城市环境与大气的污染,要求各单位机动车在本市范围内行驶应当保持车容车貌整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机动车辆管理的组织领导,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明确专人负责抓好落实。
[发布日期] 2014-03-21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车容;车貌;脏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