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基层系列活动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为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基层系列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14〕57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决定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基层系列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按照“强体系、扎网底、保基本、全覆盖”要求,以“扎根基层、心系群众、优质服务”为主题,结合本市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基层药具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的“队伍不稳、能力不强、管理不规范、发
[发布日期] 2015-01-19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药具;基层;服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