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开展部分第二类医疗技术的批复
[摘要] 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你院《关于建立产前诊断PCR实验室及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的验收请示》(〔2014〕162号)收悉。 经我委委托市医师协会组织专家对市中心妇产科医院申报开展的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进行现场审核,允许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准入的相关医疗技术名单如下: 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高通量基因测序除外)  
[发布日期] 2015-04-14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妇产科学
[关键词] 医疗;妇产科;临床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