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规范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预防和控制化学品毒性危害,保障公民健康,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6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市卫生计生委联系人:综合监督处张征,23337637。2015年11月11日
[发布日期] 2015-11-11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计生委;化学品;毒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