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病患护理员管理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委直属有关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住院患者无陪伴工作开展,加强对医院病患护理员管理,根据《关于印发住院患者无陪伴和营养包餐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卫医管〔2014〕181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2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改善护理服务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15号),现对医疗机构加强病患护理员管理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
[发布日期] 2015-06-26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护理员;病患;护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