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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关于切实加强防汛抗洪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我国进入主汛期以来,安徽、湖北、湖南等地相继遭受不同程度洪涝灾害,对当地群众的健康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近日,为进一步做好我国防汛抗洪卫生应急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防汛抗洪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卫发明电〔2016〕48号),现将其转发于你,请你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同时,我市今夏亦将出现强降雨天气,请各单位加强应急值守,要求国家级紧急医学
[发布日期] 2016-07-08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卫生;计生委;应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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