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了规范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施,加快项目进度,强化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发〔2013〕42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从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维护民生民
[发布日期] 2014-01-29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项目;专项资金;临床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