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冬季雨雪大雾等灾害天气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天津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09〕155号)和《天津市2012年今冬明春除雪工作预案》(津清指办〔2012〕2号)精神,做好我市冬季雨雪大雾等灾害性天气的卫生应急保障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履行卫生部门职责
[发布日期] 2012-11-08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卫生;应急;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