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机构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有关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了规范我市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效果评价、不良反应监测及处方管理,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合理使用,有效提升医疗质量、防控医疗风险、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卫生计生委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天津市医疗机构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6年5月16日在市卫生计生委第九次委主任
[发布日期] 2016-05-24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计生委;配方;食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