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征文的通知
[摘要] 津南区、宝坻区、武清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卫生局: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征文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县“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工作开展,按照主题征文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健康报投稿。各区县征文作品和报名表在提交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健康报》的同时,报送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邮箱。 &
[发布日期] 2015-05-12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计生委;征文;卫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