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6京津冀卫生应急综合演练的通知
[摘要] 市疾控中心、市人民医院、市第四中心医院、市安定医院、市急救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有关部署,着眼卫生应急部门职责使命,进一步增强京津冀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处置流程,提高各支卫生应急队伍救治水平,本着实战性、操作性强的原则要求,结合京津冀地区实际情况,经我委与北京市、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共同研究决定,拟开展“2016京津冀卫生应急综合演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6-09-02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参演;演练;卫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