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表彰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摘要]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属各有关单位,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坚持“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立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以维护人民健康为已任,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争创一流,在重大疾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卫生计生委决
[发布日期] 2016-02-03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疾病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