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监督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摘要] 各区卫生计生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卫生监督机构卫生应急工作,提高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我委委托市卫生应急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制定了《天津市卫生监督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遵照执行。 &nb
[发布日期] 2016-08-03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卫生;应急;监督机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