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0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68号(关于调...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200...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6号(关于明...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42号(关于对...
国家濒管办、海关总署2005年第5号公...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5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92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86号
[摘要]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的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见附件)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予以公告。 大陆出口企业可依法向发证机构申领出口台湾的货物优惠原产地证书。发证机构应依据本公告附件签发出口至台湾的货物优惠原产地证书。 特此公告。
[发布日期] 2010-12-3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原产地;附件;货物贸易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20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