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令第1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8月29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1999年3月3日海关总署批准、1999年3月26日厦门海关公布的《厦门海关对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办法》同时废止。
[发布日期] 2007-08-3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交易市场;小额;海关 [时效性] Half_Lap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