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93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有关执行问题)
[摘要]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二)》(海关总署令第195号)自2010年12月5日起施行。为确保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办法》第七条加工贸易货物抵押问题
[发布日期] 2010-12-3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加工;货物;海关 [时效性] Lap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