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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调整进出境空运运输工具旅客舱单电子数据项目,取消“证件签发日...二、继续临时使用SITA网地址BJSHGCA接收进出境空运运输工...三、进出境承运旅客的空运运输工具传输数据项参照海关总署2008年...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2号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海关总署2008年第13、31号公告同时废止。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进出境空运运输工具旅客舱单电子数据项目,取消“证件签发日期”,增加“旅客始发地、旅客目的地”,详见附件1。 二、继续临时使用SITA网地址BJSHGCA接收进出境空运运输工具旅客舱单电子数据,报文格式为世界海关组织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制定的PAXLST报文标准,详见附件2。
[发布日期] 2008-12-3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进出境;舱单;旅客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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