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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对外国驻中国使馆(以下简称使馆)和使...第二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公用、自用物品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公用、自用物品应当以海关核准...第四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因特殊需要携运中国政府禁止或者限制...第五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首次进出境公用、自用物品前,应当持...第六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公用、自用物品,应当按照海关...第七条 外交代表携运进出境自用物品,海关予以免验放行。海...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馆和使馆人员的有关物品不准进...第九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免税运进的公用、自用物品,未经主管...第二章 进境物品监管第十条 使馆运进(含在境内外交人员免税店购买以及依法接受...第十一条 外交代表运进(含在境内外交人员免税店购买以及依...第十二条 使馆行政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如果不是中国公民并...第十三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运进公用、自用物品,应当填写《中...第十四条 经海关批准进境的物品,使馆和使馆人员可以委托报...第十五条 外交代表随身携带(含附载于同一运输工具上的)自...第十六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境机动车辆,应当自海关放行之日...第三章 出境物品监管第十七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运出公用、自用物品,应当填写《申...第十八条 经海关批准出境的物品,使馆和使馆人员应当委托报...第十九条 外交代表随身携带(含附载于同一运输工具的)自用...第二十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申请将原进境机动车辆复运出境的,...第四章 外交邮袋监管
海关总署第174号令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监管办法》已于2008年3月1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1986年12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的《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报关办法》同时废止。
[发布日期] 2008-06-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使馆;海关;物品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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