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012年第24号(关于公布世界海关组织归类决定)
[摘要]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顺利执行,根据《协调制度公约》的有关规定及世界海关组织的要求,海关总署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世界海关组织2010年至2011年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 商品归类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发布日期] 2012-05-1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归类;海关总署;商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