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76号(关于2007年海关统计数据发布时间)
[摘要] 为加强海关统计的信息、咨询与服务工作,方便公众对海关统计数据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07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国海关统计是中国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编制和发布均由中国海关负责。中国海关采用国际通用的贸易统计标准,其数据具有全面性、可靠性和国际可比性。
[发布日期] 2006-12-3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国海关;统计数据;统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