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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你厅来函所称“滨海白首乌”规范名称应当为“萝藦科鹅绒藤属植物...二、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三、生产经营耳叶牛皮消食品应当按照上述规范名称进行标注。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滨海白首乌”有关问题的复函
[摘要] 国卫办食品函〔2014〕427号 江苏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 2014-06-0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规范名称;普通食品;食品原料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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