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案件查办工作的通知
[摘要] 驻国卫纪发〔2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纪检组、监察处,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各司局、各直属联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严肃查处医疗卫生系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案件查办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明行业纪律,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
[发布日期] 2014-05-0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纪检监察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