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寨卡病毒病诊疗方案(2016年第2版)的通知
[摘要] 国卫办医函〔2016〕2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近期,报告寨卡病毒感染病例的国家有增多趋势。截至2016年3月8日,至少在非洲、亚洲、欧洲、美洲的55个国家有寨卡病毒传播的证据,以巴西疫情最为严重。2016年2月9日我国江西省发现首例输入性病例,截至2016年3月11日共发现输入性病例13例。为做好寨卡病毒病医疗救治相关工作,我委组织专家在借鉴世界卫生组织有关指南和总结国内有关病例救治经验的基础上,对寨卡病毒病诊疗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形成《寨卡病毒病诊疗方案(2016年第2版)》(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特别是与疫情发生地有人员往来的口岸地区卫生计生部门,要继续做好寨卡病毒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准备工作,保持与口岸卫生检疫、交通等部门的沟通与联动,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病例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按照诊疗方案有关要求为患者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做好病例防蚊隔离工作。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寨卡病毒病早期识别和诊疗能力。有疾病传播蚊媒分布的省份要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根据蚊媒监测情况及时、有效开展灭蚊工作,降低蚊媒疾病传播风险。
[发布日期] 2016-03-3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寨卡病毒;寨卡病毒病;白纹伊蚊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