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立足本职开拓工作,奋发有为完成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任务,现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2-11-2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综合政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