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4年制修订医疗器械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现将2004年度制定、修订医疗器械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印发你们,其中强制性行业标准40项,推荐性行业标准96项(见附件)。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有关单位承担的起草项目,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的按时完成。
[发布日期] 2004-12-23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强制性行业标准;标准项目;医疗器械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