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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可河北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医用电气设备安全等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
[摘要]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2010年6月10日至11日,国家局组织专家组对河北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该院医用电气设备安全等38个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见附件)检测资格。有效期5年。附件:认可的医疗器械受检目录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医用电气设备;医疗器械检测;要求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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