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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05年11月1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力度,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和经营秩序得到规范。但是,近一段时期,随着毒品形势的变化,我国一些地区出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被用于制毒的问题,在国内外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的管理,有效遏制流弊势头,保障公众用药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行为
[发布日期] 2008-10-27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督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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