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为认真落实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相关部门,对节日消费量较大的酒类、肉类、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糕点、调味品等食品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排查此类食品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各环节的安全保障工作。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食品安全;重大食品安全;食品安全事件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