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酸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摘要] 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碳酸饮料(汽水)产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气的饮料,包括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等具体品种,不包括由发酵法自身产生二氧化碳气的饮料。碳酸饮料(汽水)中二氧化碳气的含量(20℃时体积倍数)不低于2.0倍。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发布日期] 2006-10-24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清洁作业区;检验项目;碳酸饮料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