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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办法》实施后,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证书的...(二)在新的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细则修订出台前,原有的生产许可审查...(一)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对具有生产场所和设备设施并取...(二)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食品生产许...(三)食品生产者生产多个类别食品的,应当按照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一)已获证食品生产者于2015年10月1日前提出延续申请但未完...(二)持有旧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者申请变更或者延续许可,应当向...(一)新获证及换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食...(二)使用原包装、标签、标志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  ...(一)《办法》实施后,食品生产许可将不再收取审查费,为保障许可审...(二)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积...(三)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遵守《办法》规定的食品生...(四)要大力加强食品生产许可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食品生产许可审批...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指导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下同)生产许可制度,现就《办法》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办法》与原有规章制度的关系问题
[发布日期] 2015-09-30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者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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