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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国家局统一组织对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制定技...(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负责...(三)各省局应当对辖区内注射剂类药品进行全面的质量评价和风险评估...(四)工作步骤:(一)经过核查,企业按原注册申报的工艺和处方生产,能够保证产品质...(二)企业经充分研究和验证后改变工艺和处方,能够保证产品质量的,...(三)企业未经充分研究和验证,擅自改变工艺和处方,并存在质量隐患...
关于开展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变更的监管,进一步提高药品生产质量,国家局决定开展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现将《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的重点是大容量注射剂和其他静脉给药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各省局应在2007年底前完成大容量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并上报工作情况;2008年6月底前完成并上报其他静脉给药注射剂类药品的核查工作;其他类药品的核查工作,由各省局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做出安排,核查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应及时汇总并上报国家局。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药品生产企业;开展核查工作;葡萄糖注射液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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