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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研究者的资格、经验、是否有充分的时间参加审议中的临床试验,...(二)试验方案是否适当,包括研究目的、受试者及其他人员可能遭受的...(三)受试者入选的方法、向受试者或其家属或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提供...(四)受试者因参加临床试验而受到损害甚至发生死亡时,给予治疗或保...(五)对试验方案提出的修正意见是否可接受。(六)定期审查临床试验进行中受试者的风险程度。   第十三条 伦...(一)同意。(二)作必要的修正后同意。(三)不同意。(四)终止或暂停已批准的试验。   第十四条 研究者或其指定的代...(一)受试者参加试验应是自愿的,而且在试验的任何阶段有权随时退出...(二)必须使受试者了解,参加试验及在试验中的个人资料均属保密。伦...(三)试验目的、试验的过程与期限、检查操作、受试者预期可能的受益...(四)试验期间,受试者可随时了解与其有关的信息资料。必须给受试者...(五)如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时,受试者可以获得治疗和适当的保险补...(一)由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执行知...(二)在受试者或其合法代表均无阅读能力时,则在整个知情过程中应有...(三)对无行为能力的受试者,如果伦理委员会原则上同意、研究者认为...(四)如果受试者、见证人或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均未取得,则必须...(五)如发现涉及试验用药品的重要新资料则必须将知情同意书作书面修...(一)临床试验的题目和立题理由。(二)试验的目的和目标;试验的背景,包括试验用药品的名称、非临床...(三)进行试验的场所,申办者的姓名和地址,试验研究者的姓名、资格...(四)试验设计包括对照或开放、平行或交叉、双盲或单盲、随机化方法...(五)受试者的入选标准和排除标准,选择受试者的步骤,受试者分配的...(六)根据统计学原理计算要达到试验预期目的所需的病例数。(七)根据药效学与药代动力学研究的结果及量效关系制定试验用药品和...(八)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检查的项目、测定的次数和药代动力学分析等...(九)试验用药,包括安慰剂、对照药的登记与使用记录、递送、分发方...(十)临床观察、随访步骤和保证受试者依从性的措施。(十一)中止和停止临床试验的标准,结束临床试验的规定。(十二)规定的疗效评定标准,包括评定参数的方法、观察时间、记录与...(十三)受试者的编码、治疗报告表、随机数字表及病例报告表的保存手...(十四)不良事件的记录要求和严重不良事件的报告方法,处理并发症的...(十五)试验密码的建立和保存,紧急情况下何人破盲和破盲方法的规定...(十六)评价试验结果采用的方法和必要时从总结报告中剔除病例的依据...(十七)数据处理与记录存档的规定。(十八)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十九)临床试验预期的进度和完成日期。(二十一)各方承担的职责和论文发表等规定。(二十二)参考文献。(一)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中具有任职行医的资格。(二)具有试验方案中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三)对临床试验研究方法具有丰富经验或者能得到本单位有经验的研究...(四)熟悉申办者所提供的与临床试验有关的资料与文献。(五)具有并有权支配进行该项试验所需要的人员和设备条件。(六)熟悉临床试验管理规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一)在试验前确认试验承担单位已具有适当的条件,包括人员配备与训...(二)在试验前、中、后期监查试验承担单位和研究者,以确认在试验前...(三)确认所有病例报告表填写正确,并与原始资料一致。所有错误或遗...(四)确认所有不良事件均应记录在案,严重不良事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五)核实试验用药品是否按照有关法规进行供应、储藏、分发、收回,...(六)协助研究者进行必要的通知及申请事宜,向申办者报告试验数据和...(一)不同治疗组间的基本情况比较,以确定可比性。(二)随机进入各治疗组的实际病例数,分析中途剔除的病例及剔除理由...(三)用文字及图、表、试验参数和P值表达各治疗组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四)计算各治疗组间的差异和可信限,并对各组统计值的差异进行统计...(五)多中心试验中评价疗效时,应考虑中心间存在的差异及其影响。(六)对严重不良事件报告表的评价和讨论。(七)上述资料的综合分析及结论。   第四十九条 临床试验中的资...(一)试验方案及其附件由各中心的主要研究者共同讨论后制定,经申办...(二)在临床试验开始时及进行的中期应组织研究者会议。(三)各中心同期进行临床试验。(四)各中心临床试验样本量大小应符合统计学要求。(五)保证在不同中心以相同程序管理试验用药品,包括分发和储藏。(六)根据同一试验方案培训参加该试验的研究者。(七)建立标准化的评价方法,试验中所采用的实验室和临床评价方法均...(八)数据资料应集中管理与分析,建立数据传递与查询程序。(九)保证各试验中心研究者遵从试验方案,包括在违背方案时终止其参...(十)加强监查员的职能。(十一)临床试验结束后,起草总结报告。   第六十四条 多中心试...
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局令第13号)
[摘要] 《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于1999年7月23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 1999-09-01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临床试验;试验;病例报告表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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