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监一司关于批准食品添加剂叶绿素铜等产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检验机构: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第130号),现决定如下:批准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三明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承担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工作(检验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检验工作;检验机构;食品药品监督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