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调整国产三类、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审评收费方式和部分收费项目的公告
[摘要] 根据《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试点办法》(财库[2002]38号),从2002年8月起,有关国产三类、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审评的行政收费一律由申报单位直接缴入国库。为此,特将缴费程序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缴费凭证 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一式五联。 第一联:回单,由代理银行收款签章后由缴款人或代理银行退执收单位;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审评中心帐;执收单位;缴费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56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