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证工作补充规定和验收标准说明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全国《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让工作在我局的统一安排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按计划进行。为了集中精力做好《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换证工作, 并使医疗机构制剂室按要求有一定时间进行整改,以提高制剂室的整体水平,切实达到换 证目的,我局经研究决定全国《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证工作完成期限由2000年12月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医疗机构制剂;换证工作;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效性] Lap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