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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国广播电视报纸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网,经过试点已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启动,并覆盖了部分县。为确保该监测网的规范使用,进一步做好广告监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下:一、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广告监测制度,切实加强广告监测网系统运行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有1名局领导分管,指定1个具体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违法广告;严重违法广告;广告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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