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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办班目的二、学习班安排(一)学员范围(二)继续教育学分(三)学习费用(四)报名时间、地点(五)报到时间地点(六)前往湖北恩施线路(七)联系人
关于举办第十期全国名老中医临床经验高级讲习班的通知
[摘要] 鄂卫中函[2006]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处)、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弘扬祖国医学,繁荣中医药学术,继承和发扬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宝贵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提高中医临床医生的学术水平和医疗技术水平,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更快更好发展,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中医药医函〔2006〕56号)文件精神,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办,委托湖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和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承办的第十期全国名老中医临床经验高级讲习班将于2006年9月l5—21日在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开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班目的 旨在提高中医学科建设水平和临床诊疗技术水平,加强中医院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学习全国名老中医、知名专家的宝贵经验。
[发布日期] 2006-09-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中医;老中医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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