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年)〉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14〕20号)的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中医药局决定于2014年8月-1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母婴保健法》和《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4-09-0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监督;中医药;母婴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