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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已于1999年5月1日实施。贯彻《执业医师法》的主要配套文件及有关政策也已制定颁布,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医师资格认定及执业注册和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为切实做好实施《执业医师法》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1999-10-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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