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南阳医圣祠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函〔2008〕204号河南省中医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南阳医圣祠创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进行验收的请示(豫中医〔2008〕15号)收悉。经过专家组的考察,认为南阳医圣祠达到了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同意通过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南阳医圣祠作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二、南阳医圣祠历史悠久,遗址、古迹、文物、文献信实可靠。1988年医圣祠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被命名为省大中小学德育基地,2007年“医圣张仲景祭祀”被列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006年12月被列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申报单位按照建设规划,着重从加强文物征集、丰富展馆内容、突出文化特色,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等方面进行完善,取得相应成效,已成为国内外中医药界、文化界、学术界瞻仰祭拜的圣地和公众参观游览的重要文化景点,对于宣传学习中医药历史、弘扬传承中医药文化,具有重要价值。
[发布日期] 2008-09-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医圣;宣传教育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