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07〕2号)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申报项目进行了审定。现将审定通过的1145项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是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提高中医药队伍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举办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二、为保证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质量,各项目主办单位要加强管理,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条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发布日期] 2013-04-1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教育;项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