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办新发〔201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中医药内容,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我局组织制定了《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切实做好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
[发布日期] 2014-06-1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养生;介绍;中医药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