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2008年至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为全面了解该项目的执行情况,总结各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做好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我们组织制定了《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相关要求,做好检查工作。 联 系 人:欧阳波 侯北辰 电 话:010—59957626 59957624 传 真:010—59957627 电子信箱xinwenbangongshi@126.com
[发布日期] 2010-12-2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普及;宣传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