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五期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4〕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和培训大纲》(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2〕19号)要求,我司分别定于2014年4月、5月在成都市、济南市举办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五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4-04-0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研修;学员;培训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