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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以下简称52号令)自2007年2月1日起实施以来,在学历教育之外为中医临床医师的培养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对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中医药传承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部分省份对文件的贯彻力度不够,对某些条款理解把握不一致,影响了52号令的实施效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52号令,切实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3-05-3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专长;师承;中医药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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