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机党发〔2014〕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及计划单列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加强行业指导的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国卫党委发〔2014〕16号)。为推动中医药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落实,提出以下要求:
[发布日期] 2014-05-2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活动;服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