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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大亚湾核电站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
[摘要]
大亚湾核电营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的规定,经我局“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审查核准,同意向黄勇等15人换发操纵员执照,并同意为黄辉章等15人换发和颁发高级操纵员执照。此执照有效期限两年。
[发布日期] 2003-04-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执照;操纵员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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