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颁发大亚湾核电站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
[摘要] 大亚湾核电营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的规定,经我局“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审查核准,同意向黄勇等15人换发操纵员执照,并同意为黄辉章等15人换发和颁发高级操纵员执照。此执照有效期限两年。
[发布日期] 2003-04-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执照;操纵员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89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