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第二和三期环境监察专业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提高环境监察系统中军队转业干部的专业素质,根据环境监察人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部2011年度全国性环保业务培训计划》(环办函〔2011〕190号),经研究,我部定于2011年5月至7月举办两期环境监察专业知识培训班。现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1-05-1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监测和分析
[关键词] 监察;培训;环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