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第二期国家环保标准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相关环保标准项目承担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关于加强地方环保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14〕49号)和《关于抓紧复审和清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环办〔2015〕39号),提高国家和地方两级环保标准工作质量,有效支撑环保执法监管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2015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环办函〔2015〕195号),决定举办2015年第二期国家环保标准专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5-07-3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保护部;标准;环保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