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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单位名称变更的复函
[摘要]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中单位名称的请示》(皖电二总〔2012〕7号)收悉。
[发布日期] 2012-03-3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安全设备;单位名称;安徽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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